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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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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级本科生提交《名著阅读》和《创新、创业与社会实践》学分认定材料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4-09-11

各位同学:

根据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,学院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展实践环节《名著阅读》和《创新、创业与社会实践》的学分认定工作。

请同学们下载封面将认定材料装订好后,交由指导教师认定合格、签字(签字处在封面指导教师一栏)后,提交至本班负责的班委。各班以班级为单位,在1213日前,将纸质材料交至诚正楼1230刘老师处,提交时请备注哪些同学未提交材料。(南特项目无需提交《创新、创业与社会实践》认定材料)

具体要求如下:

课程

名称

环节名称

学分获得办法

注意事项

名著阅读

4学分

1.学生在大一时,已在学校阅读平台,学满1500积分的学生,认定2学分;提交43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,每篇合格的读书笔记可认定为0.5个学分。不允许剽窃他人观点或抄袭网上内容。  

2.大一时,未学满1500积分的学生,不予认定学分;需提交83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,每篇合格的读书笔记可认定为0.5个学分。不允许剽窃他人观点或抄袭网上内容。  

3、每篇读书笔记的最后,就该财经经典书籍,提出两个个人思考问题。

阅读财经类经典书籍。

格式要求:题目居中,二号华文中宋;正文:小四号宋体,1.5倍行距。

创新、创业与社会实践

2学分

1. 学生参与教师主持的校级及校级以上课题工作,经教师出具书面证明,可认定完成科研训练环节。每个课题最多认定5名学生。

学生参加教师主持课题的,证明参照附件1,证明需包含课题级别、名称,学生学号、姓名等。

2.参加本科生创新、创业科研训练项目、实验教学中的实验项目等科研活动,结项并通过答辩。

提交结项证明及结项报告。

3.在正式学术期刊上以第一或者第二作者公开发表1篇或1篇以上学术论文。

提交学术论文封面、目录及正文复印件。

4.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发明、创作或设计项目。

提交相关证明材料(证书复印件)。

5.参加“挑战杯”(科技作品竞赛)、“互联网+”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“创新、创意及创业”挑战赛、全国供应链大赛、ISWUFE国际化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、光华创业大赛、营销策划大赛等竞赛活动。

提交获奖证书和参赛项目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(参赛未获奖也可认定)。

6. 参加学校三下乡、西财暖冬等社会实践活动。

提交结项证书和结项报告/社会实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7.参加指导老师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或自行参加社会实践调查,时间累计达到10天,提交3000字以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。

社会实践与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参加社会实践与调查的起止时间、地点、活动内容、活动效果等内容。


再次强调以上所有认定材料,需按照学院统一封面要求打印,材料需经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签字。

附件1: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证明(模版)

附件2:《创新、创业与社会实践》封面

附件3:《名著阅读》封面

人才培养与教学事务办公室

20249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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