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2021级、2022级和2023级本科生同学:
根据《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整体安排
(一)评价对象
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。留学生等其他类型学生可参照执行。
(二)评价时间
2024年7月8日-- 9月12日
(三)评价方法
学院已对照《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》(2024年7月修正版)修订了《js333线路登录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(202407)》,学生通过学校“智慧学工”平台综合评价系统完成(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)。
二、具体实施
(一)测评前准备工作
完成发展性评价资料上传。督促参评学生于8月25日前完成发展性评价证明材料上传。弄虚作假者评价结果记为不合格,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二)测评实施及要求
1.基础性评价阶段(7月8日-7月10日)
(1)互评环节。学生和辅导员对照评价细则对同学表现作出公正客观评价。经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审议无误后,互评成绩方可生效。
(2)自评环节。学生对照评价细则,根据个人学期综合表现,实事求是开展个人自评。班级综合评价小组对学生基础性评价自评分进行审议,并根据负面清单对减分项进行确认。
注:学生须先完成互评才可进行自评。
2.发展性评价审核阶段(7月11日-7月20日)
班级综合评价小组、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发展性评价证明材料进行审核,按照《js333线路登录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(202407)》认定标准进行统一认定(包括负面清单项目)。
3.学院(研究院)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审核(9月3日-9月9日)
学院审核本单位各班级的综合评价结果。
4.综合评价结果公示阶段(9月10日-9月12日)
学院将最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。学生对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反映。
附件1:《js333线路登录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(202407)》
附件2:综合评价系统使用手册(学生版)
js333线路登录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7月8日